以下是申请短期商用等签证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。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(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,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)。申請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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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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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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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注)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、团体、国家或地方政府。但是,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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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他相关事项
(1)签证有效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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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停留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,根据申请情况发给停留期间为15天、30天、90天的签证。 | |||||||||||||
(2)手数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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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元人民币。 | |||||||||||||
(3)审查所需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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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所需时间原则如下,因审查的需要,有可能在下述工作日内不能发给结果,请提前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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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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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审查的需要,有时需追加提供上记以外材料。 |
